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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需知(必看)

为落实工信部对网站备案的真实性核查规定, 规范网站备案工作,在我司提交备案的用户必须遵循如下原则:

1.  只接受在我司的产品备案,产品不包括域名(空间、服务器、vps、智能建站、企业邮箱、代理平台),不是我司的产品一律不备案。
2.  备案资料必须真实,详细,有效。必须是主办单位联系方式, 而非网站建设者联系方式,否则就是虚假备案
3.  代理商协助备案:禁止多个人的联系方式都一样,否则取消备案号。
3.  禁止域名在我司备案成功之后改用其他服务商的空间,否则取消备案号。
4.  禁止备案资料中填写不存在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。
5.  组织或单位性质的网站禁止以个人名义提交备案,否则备案不通过。请如实报备
6.  不同性质的单位必须分开不同主体备案,禁止一起备案,否则一律不通过。

7.  如果您要备案的网站不是我司的产品,我司不予受理

如违反以上条例 我公司将拒绝接入备案,即使备案成功后我司核查到非我公司产品,我们都将一律取消接入.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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